前國手被控詐保裝瞎 監委協助提再審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車禍致盲後,因尚能應試、接飛盤,被認定詐領保險金,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決1年2個月徒刑定讞,陳敬鎧今向監委王幼玲陳情。(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車禍致盲後,因尚能應試、接飛盤,遭高雄高分院依詐欺罪判決1年2個月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已領取的522萬元保險金。陳敬鎧今向監委王幼玲陳情,王幼玲表示,司法對於視障者存有刻板印象,沒有視力不等於沒有生活能力,未來會協助他提再審、非常上訴。
陳敬鎧今天在民間司改會、民間盲人社福團體、律師等人陪同下,在監察院舉行「打破視覺皮質損傷(CVI)視障迷思」記者會。陳敬鎧指出,他失明後在生活上影響非常大,每當起床、踏出每一步都是冒險,需要很大勇氣,「失明不等於失能,失能是有機會再重建的,我們跟大家沒有不一樣。」
全國首位盲人律師、同時也是陳敬鎧的辯護律師的李秉宏在會上表示,媒體推波助瀾、抹黑式的報導,陳敬鎧塑造成萬無不赦的詐欺犯,但視障和生活機能是兩回事,陳敬鎧是CVI患者加上中途失明者,的確在生活上可以憑藉過去經驗,這個案例是希望讓台灣社會、司法有身心障礙意識。
全國教師會視障者整體重建專案負責人謝曼莉指出,後天的視障者與先天視障者的表現模式會不一樣,只要經過重建或訓練,還是可以用殘餘的視覺進行閱讀或書寫。
她指出,視皮質受損、眼球無損的視障者,會對鮮豔的紅、黃色有反應,也會被發亮的移動體所吸引。對於視力0.02以下的視障者,可以看到模糊的字,而可透過以往對字形的記憶,推測出文義而進行閱讀;也能在充分的光線下,憑藉對文字的記憶,把字寫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