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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引資金回流 綠委促財政部特赦

    台商若想將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可能都要被課徵20%的所得稅。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見圖)提出專法,盼能讓回流資金在投入5+2產業、長照、新創產業下,享有租稅優惠。(資料照)

    台商若想將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可能都要被課徵20%的所得稅。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見圖)提出專法,盼能讓回流資金在投入5+2產業、長照、新創產業下,享有租稅優惠。(資料照)

    2018/04/16 12:17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商若想將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可能都要被課徵20%的所得稅。民進黨立委余宛如提出專法,盼能讓回流資金在投入5+2產業、長照、新創產業下,享有租稅優惠。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劉世芳今召開記者會。余宛如指出,她已提出「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將今年6月30日的境外資產,個人依2020年6月30日前,分別適用4%、8%、12%的優惠稅率;公司適用7%、9%的優惠稅率;若是投入前瞻基礎建設、5+2產業、長照、新創產業,則再享稅率減半之優惠,但3年內不得投資房屋、土地。

    她指出,這除能鼓勵境外資金回流,國家更可望因此增加1千億元的稅收。

    劉世芳表示,現在任何資金要匯回台灣,都會被視為所得,先扣20%的所得稅,導致資金都放租稅天堂;若是流入香港,更是國安問題。因此,修法引導境外資金回流,不只是推動經濟成長,還是維護國家安全。

    世台會榮譽會長林見松表示,台商都想把資金匯回來,若能實際投資台灣,更能帶動加薪。

    資誠會計事務所法務營運長許祺昌認為,只要讓這些境外資金都成為稅務居民,就能擴大稅基,未來也是政府都能掌握的稅務資料。

    列席的經濟部投資處長張銘斌表示,政府為了吸引投資台灣,已經整合各部會業務,成立投資台灣事務所;若能吸引直接投資,其貢獻比促進股市投資更大。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指出,優化投資環境是財政部的重點工作。但是,該條例是針對所有資金課稅,實務上的問題在於所得認定,只要不是所得就不必課稅,財政部希望在現行法規下努力,思考如何舉證,同時維持稅制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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