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翻修 民團批:公辦變私辦 自劃太浮濫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左起)、台灣反迫遷連線執委黃慧瑜、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彭揚凱、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2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審議中的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辦變私辦」、「自劃太浮誇」,呼籲內政部儘速修改都更條例內容。(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士林「文林苑」被強拆明日將屆滿六週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今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立法院現正審議的「都市更新條例草案」,痛批草案仍有許多瑕疵,最嚴重問題是「公辦變私辦」與「自劃太浮濫」,尤其政府對被拆遷戶的居住權保障不足,修法內容比過去還爛。
台灣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黃慧瑜表示,6年前台北市政府強拆王家,5年前大法官宣告「都更條例」違憲,5年來行政院、內政部共提出三次院版修正草案,這次院版草案比以前國民黨提出的更差,更向建商靠攏。
黃慧瑜質疑,政府要推公辦都更卻交由私人辦理,在都市更新範圍外讓建商自行劃定,要讓建商代為徵收、代為拆除,相關弱勢居民的保障也看不到。
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現行草案其中之一爭議是「公報變私辦」,意指「公辦」都更卻允許「私人」擔任實施者,允許建商透過公開遴選方法辦理公辦都更,等於是讓實施者承擔法律成敗,實施者不是只有施工,還要幫政府承擔都更成敗角色。
戴秀雄指出,當政府角色退居第二線,變成以後居民要面對的是受託公司和建商,一旦有事就必須迂迴處理,民間機構有實施者身分,容積獎勵全被建商拿走,政府會變成和民眾一樣只是被分配者的角色,這是政府很鱉部分。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內政部自稱本次修法是都市更新和都市計劃的連結,實際上卻實在看不出如何落實連結,還開小門讓建商可自行劃定都更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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