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市議員提名 法源依據不同惹議
2018/03/12 12:06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黨部有關市長、市議員提名公告兩項相關作業,依據法源不同,引起參加市長提名黨內初選的周錫瑋質疑;周錫瑋幕僚陳坤榮今天說,在提出質疑後,相隔一週的市議員提名公告法源依據已改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簡稱「提名辦法」),市黨部的作法無疑是間接承認市長提名公告有問題,有量身打造之嫌。
陳坤榮在國民黨新北市長選舉提名登記有關事項2日公告後,以適法性有疑慮,代表周錫瑋陣營拒簽市黨部送交的公告;陳坤榮今天受訪說,市長提名未依「提名辦法」辦理,卻是依據彌補辦法不足的「中國國民黨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作業要點」(簡稱「作業要點」),法律位階低;且作法還排除辦法中規定的黨員投票,顯然於法不合。
陳坤榮說,依「提名辦法」第3條,明確規定直轄市長提名應依據「黨員投票」(佔30%)與「民意調查」(佔70%)之結果,但市黨部不僅只依據法律位階低的「作業要點」,作法還排除黨員投票,牴觸提名辦法規定;且兩項選舉公告依據不同,是市黨部自己打臉,間接承認做法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