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則獨漏火車司機?立委要求大眾運輸更嚴厲處分
2017/12/25 11:23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酒駕處罰再提高,但立委今天爆料,火車駕駛酒駕竟然毫無罰則!
立委鄭運鵬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汽車酒駕罰九萬,但今年十一月新竹路段曾有火車駕駛員發生事故,後來發現駕駛員酒駕,內部調查原因為過勞,轉轍器操作有問題才發生事故,記大過處分後移送法辦,酒測數值比照公共危險罪,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罰鍰。
鄭運鵬說,火車駕駛員酒駕或許百年難得一見,但必須讓社會感覺標準一致,大眾運輸駕駛應有相同、甚至更重裁罰,目前除非吐氣超過0.25,才適用公共危險罪,但沒有任何罰鍰,只有內部懲處,不甚公平,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同意。
交通部日前發起要求企業自律,所屬事業單位若酒駕,處罰將重於其他公務員,鄭運鵬認為應予以肯定,賀陳旦也說,希望交通服務事業機構更嚴厲要求,減少事故發生。
鄭運鵬指出,火車、高鐵、捷運比職業駕駛員更專業,要受訓、認證、考試,他十幾年前差點成為高鐵第一個列車駕駛,要送他到日本受訓,但因生涯規劃無法如願,列車駕駛員社會地位算高,職業負責大眾運輸與旅客安全,也有專用路權,還有鐵路專法規範,但若酒駕處分比一般駕駛人還輕,說不過去。
鄭運鵬認為,針對列車駕駛,應增訂罰則,比照道交條例行政罰鍰,累計甚至連坐,再者,酒測方式應從上班前調整為每次出車前,賀陳旦表示,應該可以朝這方面努力。
鄭運鵬也說,所有大眾運輸應該通通比照,包括飛機、船舶等,賀陳旦說,飛機目前已有更嚴格規範,公共運輸服務確實涉及公眾風險,將研究更周詳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