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的搜索票沒法官簽名?北院:有用印就合法
有網友發現調查員手上的搜索票,法官簽名欄為空白,質疑是否為違法搜索,但北院指出,依法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這張搜索票是合法的。(圖取自陳麗玲臉書)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黨副主席李勝峰今開記者會,質疑檢、調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時的搜索票,沒有法官簽名;對此,台北地院回應,搜索票上確實有台北地院機關印鑑,與廖姓法官的用印,用印效力與簽名相同,只是法官用印的墨色較淡,在王炳忠的手機直播、擷圖未能清楚呈現,但用肉眼看搜索票,是相當清楚的。
北院指出,北院核發的搜索票,都蓋有機關印鑑及法官印鑑章,雖然搜索票上沒有法官親筆簽名,但依法,簽名與用印有相同效力,這張搜索票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