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調查報告 質疑「新住民發展基金」成了政府小金庫
監察院提出調查研究報告,監委批評「新住民發展基金」疑淪為政府的小金庫。圖為監察院。(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監察院昨日提出「新住民融入台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調查研究報告,監委不但批評「新住民發展基金」疑淪為政府「小金庫」,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的功能有限,協調整合及督導也流於形式,新住民在融入台灣社會所衍生的生存權、勞動權、健康權等相關權益也未盡周延保障。
調查報告指出,懷孕的新住民目前仍須在台居留滿6個月,才能申請參加健保,不盡合理,而新住民進入職場後,尤其是在不具規模的餐飲與服務業,遭到雇主剝削薪資福利待遇,如無勞保、健保、未提繳勞工退休金等情形,層出不窮,甚至勞保投保率僅達3成。
監委並認為,目前外籍配偶與中國配偶在身分權及服公職權,仍尚未盡一致,現行面談只以「共同生活經驗」作為判斷婚姻真實性的基準,而且政府仍可藉由不時查察的作法,推翻新住民在台居留身分,現行法規對於新住民離婚後的居留權及家庭團聚權保障,仍未盡周延,讓新住民惶恐不安,新住民及其子女受到歧視的現象,仍然存在,政府應審慎檢討妥善解決。
此外,調查報告也指出,新住民未入籍前的社會安全保障闕漏,列冊低收入戶的新住民家庭,卻無法獲得房屋租金補助,建議政府全盤檢視相關社會福利法規及研擬適切的政策與作法。
監委並發現,101年至105年「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對象向政府機關及學校嚴重傾斜,比率近6成,民間團體僅占1成,導致該基金遭質疑淪為政府「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