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靜儀臉書遭洗板 「回去當醫師享受你們通過的爛法」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晚間初審過關,引發各界關注,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因要求發言時間只能4分鐘加2分鐘遭在野黨立委質疑不合理。(記者黃耀徵攝)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晚間初審過關,引發各界關注,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因要求發言時間只能4分鐘加2分鐘遭在野黨立委質疑不合理。(記者黃耀徵攝)

2017/12/05 20: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晚間初審過關,引發各界關注,擔任召委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因要求發言時間只能4分鐘加2分鐘遭質疑不合理,林靜儀雖貼出《立法院議事規則》,不過網友在底下留言反駁,指議事規則也有規定「例外情形」,甚至有人留言批評「對你感到失望,你還是回去當醫師好了,回去享受你們自己通過的爛法,到時候就不要吵過勞」。

立法院社環、經濟委員會昨聯席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野黨立委質疑發言時間4加2分鐘是程序不公,不願離開發言台,林靜儀為此在臉書發文貼出議事規則的部分內容,還強調「議事規則要唸」。林所貼出的內容為議事規則第五章、第三十條的規定,內容為「委員發言之時間,由主席於發言前宣告之。超過前項時間者,主席得中止其發言」。

但林靜儀貼出該文後,引來大批網友砲轟,律師曾威凱更直接留言「可恥」。其中有網友留言質疑,同章的第三十一條就有規定「例外情形」,內容為「除下列情形外,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以一次為限:一、說明提案之要旨。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三、質疑或答辯。」另有網友指出,2014年馬政府執政時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時,當時的召委、國民黨立委黃昭順限制每人發言以1次、時間以3分鐘為限,當時民進黨就曾引《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1條的規則抵擋。網友據此反酸,難道林靜儀是在說,「2014年的民進黨都不唸議事規則的嗎?」

相關連結請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