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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判五年刑... 徐永明:李可能「被出意外」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天上午在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處有期徒刑5年。(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視頻)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天上午在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處有期徒刑5年。(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視頻)

2017/11/28 13: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宣判,「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判處李明哲5年刑期,並剝奪政治權力2年。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對此批評,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被認罪」、「被放棄上訴」,之後難保會不會「被出意外」。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日(28)在臉書上表示,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從在中國失蹤約半年後後現在被判刑,經歷過「被失蹤」、「被認罪」,和「被放棄上訴」的過程。

徐指出,李明哲今年3月只是去廣州拜訪朋友,但莫名其妙「被失蹤」,中共政府10天後才證實人在他們手上;9月11日李明哲遭控「顛覆國家政權」,且當庭「被認罪」;今日開庭宣判則是李明哲「被放棄上訴」。徐永明說,李明哲被判5年刑期,以中共政府漠視人權的紀錄而言,李明哲「難保會不會『被出意外』」。

徐另說,李明哲的罪名是中國胡亂強栽,表示「寫文章宣揚自由民主就叫顛覆國家?」,且舉出,以台灣人的角度而言,「李明哲的行為是言論自由,任何罪名與判決都是莫須有」。

徐永明呼籲,台灣政府對李明哲案應該要有清楚的立場,「不能任由中國政府欺壓台灣人民」,否則未來兩岸交流,人民「人人都要擔心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李明哲」。

陸委會則表示,無法接受李明哲案的判決結果,並要求中方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對此批評,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被認罪」、「被放棄上訴」,之後難保會不會「被出意外」。(圖片截取自徐永明臉書)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對此批評,李明哲在中國「被失蹤」、「被認罪」、「被放棄上訴」,之後難保會不會「被出意外」。(圖片截取自徐永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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