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捕蜂捉蛇致傷害 政院:應予合理之補償與撫卹
政院秘書長卓榮泰30日召開捕蜂捉蛇業務責任歸屬會議。(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捕蜂捉蛇業務,如果是緊急狀況或是夜間,還是請消防單位處理。行政院下午發佈新聞稿表示,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昨(30)日邀集各縣市消防局長,召開協商會議,會議結論包括,消防人員因執行排除蜂蛇出沒之緊急勤務肇致傷害等皆視為因公出勤之執行勤務中,應予合理之補償與撫卹。
行政院「研商地方消防機關捕蜂捉蛇為民服務事宜意見交流會」出席者有政務委員吳宏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消防署等代表,以及各縣市政府消防局長,斟酌各地現行方式,總結原則包括以下六點:
一、 基於民眾對報案方式之信任與熟悉度,仍由現行119、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以維持既有服務品質。
二、 民眾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之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俾免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三、 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之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四、 對於參與捕蜂捉蛇緊急勤務的消防人員,其權益應予保障,由各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相關勤務教育訓練及值勤必要之裝備,以維護安全。
五、 消防人員因執行排除蜂蛇出沒之緊急勤務肇致傷害等皆視為因公出勤之執行勤務中,應予合理之補償與撫卹。
六、 消防業務屬地方自治事,請各地方政府將本次會議結論,納入現有執行機制,消防與農政單位共同合作,確保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