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監院高官逾2成 立委促改正
立法院、監察院超過兩成的文官是12職等以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國家制度,應該勇於改正。(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中央政府各部會司長級的文官位居簡任12職等,不過在立法院、監察院,超過兩成的文官是12職等以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國家制度,應該勇於改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監察院明年度預算。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詢問,監察院的簡任官有多少人、比重是多少?監院秘書長傅孟融答覆,監院簡任官共82人,佔監院職員的27%。
劉櫂豪指出,整個台東縣政府的簡任官總數都沒監察院的1/3,卻要負責如此龐大的業務。傅孟融解釋,調查官需要有相當程度的歷練。
段宜康接著指出,頭重腳輕的問題不只是監察院,還有立法院,都需要改變。他說,中央政府各部會的司長為12職等,12職等以上就算高階文官,就實際業務而言,到底是監察院忙,還是內政部?
曾任內政部主秘的傅孟融坦言,內政部的業務包羅萬象,12職等以上的文官大概就是主秘、司長與參事。
段宜康說,在立法院,406位職員,委任僅25人,簡任就163人,12職等以上更有94人,佔了22.6%,每個委員會就有主秘、專委兩人的職等高於12職等。監察院共274位職員,簡任就81人,12職等以上多達60人,佔21.9%。
他說,因為機關的地位高,所以職員的地位也高?而不是因為工作繁重而職位重大。這是從以前到現在所造成的不合理制度,要改變這種頭重腳輕的現象,需要勇氣。他希望傅孟融能轉告監察院長張博雅,踏出改變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