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不進選總統門檻 施明德提告敗訴
2017/10/12 21:0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施明德2015年擬參選第14任總統選舉,卻因繳不出保證金,也未在45天內募集27萬份連署書,黯然退出選舉。施明德認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限制人民參政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告中選會違法,法院今(12)日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施明德未檢附政黨推薦書,也未完成連署,表件不合規定,中選會不予受理他的申請登記;施明德不滿,提起行政訴訟。
施明德認為,要在45天內募集近27萬份連署書,還要繳交保證金1600萬元,對獨立參選人來說根本難如登天,選罷法的高門檻造成民眾參政權受損,有違憲之虞,希望法官聲請大法官釋憲。
判決指出,施明德僅提出5萬1000元支票當保證金、連署書0份,未跨過選罷法參選門檻,中選會不予受理無誤。
法官認為,根據司法院釋字468號意旨,選罷法內有關保證金部分並未違憲,因此,施明德主張中選會違憲,並不足採。
法官表示,中選會未違法,施明德要求釋憲無據,而施合併請求國家賠償1元亦無理由,駁回全數請求。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