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年改二讀 警消退休金起支年齡維持55歲
鑒於警消等危勞人員的工作性質,年改會維持現行須年滿55歲起支退休金的「70制」,並未作任何更動,經朝野立院黨團今天一致表決通過。(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今繼續進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的二讀程序。表決通過警消等危勞人員的退休金起支年齡,仍維持現行須年滿55歲的「70制」。
鑒於警消等危勞人員的工作性質,年改會維持現行須年滿55歲起支退休金的「70制」,並未作任何更動。
不過國民黨團認為,應在「70制」的基礎下,提早於50歲起支退休金。國民黨立委紛紛發言表示,警消人員十分辛苦,應提前於50歲退休。
民進黨團立委李俊俋則強調,警消危勞非常辛苦,本來就能在50歲自願退休,起支年齡也是55歲,這是馬政府當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的內容,這次修法一字都沒改,請不要再混淆視聽了。
朝野黨團隨後經表決通過年改會版本,警消等危勞人員的退休金起支年齡,仍維持現行須年滿55歲的「70制」。
另有鑑於原住民的平均餘命短於國人平均,朝野黨團一致同意,原住民的退休金起支年齡可提早5年至6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