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改革再等等? 親民黨提案「國體法」拉回協商
為改革單項體育協會等體壇亂象,立法院原定三讀「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因親民黨團提案交付朝野協商未獲通過。(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為改革單項體育協會等體壇亂象,立法院原定三讀「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因親民黨團提案交付朝野協商未獲通過。親民黨團解釋,草案條文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為「國家奧會」徒增困擾,恐因此讓選手喪失參與國際賽事機會;時代力量則反批,先前親民黨都沒表達異議,突阻擋修法令人費解。
為改革長年積習已久的各體育單項協會等造成的體壇亂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朝野立委提出「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原定今日三讀於院會通過該修正草案,但在立法院長蘇嘉全宣讀此條文時,表示因親民黨黨團提案,因此該案將交付朝野協商。
親民黨團發新聞稿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要改革單項協會及加強照顧選手,黨團也針對此版本與朝野各黨討論,若是對此二方面修法,都會尊重協商結果,但草案第五章對中華奧會的法人地位部分,有提案將「中華奧會」改為「國家奧會」,讓本次修法複雜化。
親民黨團指出,體育署事後雖強調,該修正不會涉及中華奧會更名或原有權益損失,但何必多此一舉、無事生波,若有國家想藉機消滅中華奧會,可聲稱「中華民國自己都修法把中華奧會幹掉了」,若特意去修法,豈非讓原本已經險峻至極的中華奧會徒增風險與困擾。
親民黨團說,體育署認為此文字修改是早該做的事,但為何要等到5月3日審查時,才靈光乍現、突襲式修改?若照此版本通過,且強調是國內法,說與奧林匹克憲章規定無違背,若未來哪天因此造成我國運動選手在國際賽場受打壓甚至無法參賽,要由誰負責?
親民黨團強調,希望朝野各黨能再坐下來好好討論,充分評估各種風險與利弊後再行定奪,改革雖迫在眉睫,但絕不能因小失大,無端摻無關之文字修正,而導致整個修法美意遭扭曲。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發新聞稿反批,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為此次修法開許多次會,都未見親民黨立委出席,最後決議無須黨團協商,但親民黨團最後突然杯葛拉下協商,讓他滿臉問號,奧會正式名稱並非以我國法律定死,而是依國際奧會及「我國奧會」協議。
林昶佐說,為免每次名稱變更都得配合修改國內法,法條用語不宜硬性指定正式名稱,黨團去年付委的草案,即建請以中性的「我國奧會」定之,親民黨從未對此表達異議,如今突以此為由阻擋修法,令人費解,體育改革不容停止,呼籲立法院在臨時會排審並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