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禁入校園、軍隊 「政黨法」朝野獲初步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政黨法草案」,並由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擔任會議主席。(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為使政黨成立、運作更法制化、民主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政黨法草案」,儘管全案尚未完成初審,且在招收黨員年齡限制、補助款得票率門檻等處各有意見,但仍就政黨退出政府機關、軍隊、學校之條款,以及明訂政黨經費、收入的條文部分達成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議「政黨法草案」,並由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擔任會議主席,在內政委員會難得的朝野和諧氣氛下,「政黨法草案」雖因條文數量不少,以及部分條文細部尚未能達成共識外,但已足以讓近半數主要條文於一天內達成共識,猶如輕舟已過萬重山。
初審達成共識的條文部分,除確立政黨的組織與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條文規定政黨不得在政府機關、機構、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法院、軍隊或學校設置黨團組織,但不禁止在各級民意機關設置,以排除政黨及其活動介入上述須保持政治中立的機構或單位。
具共識之條文,明定政黨經費、收入的來源為黨費、依法收受的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及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的出版品及宣傳品等銷售收入;條文除禁止政黨購置作為辦公處所以外的不動產,並禁止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但上列銷售出版宣傳品的收入不在此限。
對於政黨招募黨員之年齡限制,立委們起初各持異見,但最後仍達成行政院版草案以16歲為限之共識。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主張,為鼓勵青年參與政治、關心公共事務,大可不必限制年齡,但若要訂可訂16歲;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主張回歸各黨黨章規範即可。
在政黨補助款門檻部分,政院版草案建議應於不分區及僑外立委選舉中,至少要有3.5%得票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建議,要為沒國會席次的小黨考量,應下調至2%,葉宜津與姚文智對此表示認同,但因有其他立委對此未有具體共識,最後姚裁示送朝野協商。
最後因在場立委們表示對部分條文尚須更多討論,以及需要行政部門再對討論意見做進一步整理,會議主席姚文智在下午5時許裁示散會,明日召開內政委員會繼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