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喊話 北市地政局:公告地價年年調
李得全表示,去年北市公告地價一次調漲三成,引發民怨,但今年卻106年公告地價併同公告土地現值下跌2.43%,呼籲中央可以讓公告地價跟上市場變化;若中央修法通過,明年地價稅將可適用。(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稅基,按《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台北市地政局今天召開記者會,局長李得全表示,近年不動產市場景氣波動頻繁,公告地價3年一調難以跟上市場腳步,建議應該在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之際放寬彈性,讓地方政府可以視實際地價變動每1至3年公告。
李表示,去年北市公告地價一次調漲三成,引發民怨,但今年卻106年公告地價併同公告土地現值下跌2.43%,呼籲中央可以讓公告地價跟上市場變化;若中央修法通過,明年地價稅將可適用。
地政局表示,中央也已在104年8月召開正式會議討論條文修正草案,並已於去年11月8日送內政部法規會進行審查。目前提送修正版本,係採公告地價縮短為「2年1調」方式辦理。李得全表示,若修法通過,今年地價稅仍來不及適用,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