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民法》違憲論 邱太三:用清朝的劍砍明朝的官
大法官24日針對同婚釋憲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結束後法務部長邱太三步出司法院,向媒體揮手致意後離去。(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在今日憲法法庭,對同性婚姻發言表示「我國數千年來沒有同性婚姻的機制」,又說出「考妣論」,遭大批網友譏諷食古不化。邱太三則在受訪時表示,《民法》1930年制定時並未明文禁止同性婚姻,如果因為後來產生新的社會現象,而去批評50年前的《民法》違憲,這就如同電影《九品芝麻官》台詞所形容的「用清朝的劍去砍明朝的官」,同時強調自己沒有反對同婚,只是把修法後可能遇到的問題拿出來做討論。
據《蘋果》報導,邱太三在結束同婚釋憲案發言後,回到法務部受訪,針對網友們的批評,邱指出重點在於《民法》明文禁止同性婚違憲及《民法》制定時社會沒有問題,導致未規定同性婚姻而違憲,兩者差別很大。各國是在1970年後才有同性議題,但《民法》於1930年制定,拿後來產生的新社會現象,去批評50年前的法律違憲,根本就像是「用清朝的劍去砍明朝的官」。
同時邱太三也承認自己的確「很保守」,是因擔任法務部長,不得不多方面進行考慮,除了修法過程的衝突與磨合須解決外,第三人權利的問題也必須被照顧到,例如神職人員是否能拒絕證婚,若是拒絕是否涉及歧視。作為主關機關的法務部,在修法後還須處理各機關遇到相關問題。
至於「考妣論」,邱指僅是提出自己的經驗,社會是否已經準備好,去接受同性婚姻所可能帶來的秩序影響。同時直言:「如果我不是法務部長,那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我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所有方案我當然都支持」,但如今身為法務部長,只是針對提出A方案後,A方案會遇到哪些問題,並不代表反對意見,若立法者選定這樣的機制,會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