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系統典藏總統、副總統文物 政院通過修法

    為系統性整編總統、副總統的文物與活化典藏空間,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史館草擬的「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圖為總統府。(彭博)

    為系統性整編總統、副總統的文物與活化典藏空間,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史館草擬的「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圖為總統府。(彭博)

    2017/03/09 15:0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系統性整編總統、副總統的文物與活化典藏空間,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史館草擬的「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明定主管機關未來可依總統、副總統文物類別及保存價值作分類、分級管理。

    有關總統、副總統的文物,是指正副總統的信箋、手稿、個人筆記、日記、講稿、照片、影音光碟、禮品、勳章及物品等,正副總統的文物,表徵國家發展意義。

    鑑於大部分入藏的總統、副總統文物,屬於禮品類,源自邦交國元首、國內外政要、訪賓、政府機關、民意機關、社會賢達及一般民眾等,內容包羅萬象,種類繁多。行政院認為,許多文物隨時間推移,產生價值遞減、材質老化、自然毀壞等情形,可能已無典藏價值。

    為賦予主管機關得審酌文物的現狀,進行成本效益評估,檢討是否符合典藏效益,汰劣留優,以使有限空間可容納更多有價值的文物,行政院這次也通過修法,明定總統、副總統文物經主管機關評估不符典藏效益者,主管機關得組成總統、副總統文物審鑑委員會審定後,辦理文物註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