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手涉貪判10年 朱立倫:廉潔是最基本要求
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涉嫌收賄遭判刑10年,市長朱立倫今天表示,廉潔是公務人員最基本的要求,不容許任何貪瀆意圖或行為。(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長朱立倫愛將、前副市長許志堅因涉嫌收受建商賄賂,昨天台北地方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許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朱立倫今天表示,廉潔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要求,絕不容許貪瀆行為。
朱立倫今天在市政會議後受訪指出,對公務員來說,廉潔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市府要嚴格徹底檢討,要求所有公務人員一定要以廉潔為本,絕不容許任何貪瀆意圖和行為。
至於涉案的2件都更案,朱立倫說,現在已經中止相關審議程序,等待最後判決定讞結果。
經過清查,許志堅一共經手71件都更案,涉案的2案分別是板橋介壽段與新店廣明段,事件爆發後,皆已停止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