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組工會!消防署樂觀其成、警政署態度保留
警察、消防人員相關權益促進之協會代表,出席公聽會,呼籲政府開放警消組織工會之權力。(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多名警察、消防人員權益促進團體代表,今出席「警消人員組工會」公聽會,呼籲修法開放警消組工會。對此,消防署副署長謝景旭表示樂觀其成;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莊進星則持保留態度,主張警察可透過現有機制來保障權益。
我國警察及消防人員長年因人力編制不足、勤務繁重,時有過勞死或因公殉職遺憾發生,為保障警消人員爭取勞動權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洪慈庸舉辦公聽會,邀請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警消代表、學者及官方代表與談、交換意見。
警工推常務理事吳宗哲指出,警察工作缺乏保障,曾有同仁因無端小事被記申誡,且若在內部座談會發聲也常會被關切,而現行公務員協會並未發揮保障效果,若基層員警無法因為工會保障而無後顧之憂,將會面臨更多打壓,盼落實勞動法律,保障員警的勞動三權。
消權會副理事長余宗翰表示,有句名言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近4年共有22位消防員殉職,常得有人殉職得到媒體關注,才迫使行政機關檢討,常消防員平時難處難以表達,只有組工會才能保障勞動三權,盼開放組工會,讓他們在前線打火時,後方也有堅實後盾。
對於是否開放組工會,謝景旭表示,憲法雖有保障結社權,但消防員是聞聲救苦的工作,牽涉甚廣,不過只要對消防同仁的工作及權益有幫助的事,都樂觀其成,在補足人力、改善裝備、業務專業化及勤務合理化等部分,消防署也有持續推動改善並獲初步重果。
莊進星則指出,據大法官解釋,公務員與國家有公法上的職務關係,其組織結社的規定是回歸到《公務人員協會法》等範疇,可藉由修此法來強化保障,警政署立場是建議警察同仁參與各地公務人員協會保障權,但未來若有相關修法,警政署也會配合依法行政。
徐永明指出,未來時力將推動《工會法》修法,將警、消、教師及公務人員納入,賦予組織工會權力,讓他們除了透過機關主動改善勞動條件外,也能保障其自身權益;洪慈庸表示,盼各機關將警消人員心聲聽進去,讓他們在更友善的工作環境內,能更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