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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老屋及危樓加速都更 數十萬戶適用

大台北地區老舊房屋多。(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大台北地區老舊房屋多。(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2016/12/29 11:45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物更新重建,行政院今天召開的院會通過內政部提報「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要透過減稅等誘因,加速危險建築及老屋都市更新,會中並界定對老舊建築物的定義,是指屋齡30年以上,經性能評估改善不具效益,需拆除重建者,無論是否有電梯設備都可適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估計有數十萬戶適用。

這項專法經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定案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目前規劃透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建請立院加開臨時會通過這項專法。

目前屋齡30年以上的住宅,全台約有8萬6000棟,其中不符耐震標準者約4成,有3萬4000棟。

行政院希望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讓性能經評估有結構安全之虞的老舊建物加速改建,根據內政部提報的條例草案,容積獎勵可達到法定容積的1.3倍,內政部並提出,若在條例施行後3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可額外得到10%容積獎勵,因此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4倍。

租稅優惠方面,草案為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在減半徵收2年內若沒有移轉,可以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為止,不過,前提是需要全體所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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