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Uber非法載客可罰2500萬並歇業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Uber若違法最重可處二千五百萬元罰鍰,並勒令其歇業;交通部長賀陳旦(圖)指出,若順利三讀通過,新法最快明年一月上路(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Uber違法載客亂象橫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依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交通部長賀陳旦指出,若順利三讀通過,新法最快明年一月上路,屆時將依據法理,表達處理決心。
Uber非法載客司機 最重吊銷執照二年
初審條文也規定,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之,非滿二年以上不得請取、考領。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說,該條可處罰Uber載客司機,最重吊銷執照二年。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表示,Uber違法載客也不繳稅,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卻不願負起運輸業者的責任,嚴重傷害合法業者權益,修法重罰二千五百萬才能遏止。
為有效防堵非法載客行為,條文規定,對違法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機關檢舉。主管機關對於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罰款者,其罰款金額達一定數額時,得以實收罰款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檢舉獎金給檢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