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綠色採購比率不如南市 議員建議修自治條例
議員楊典忠(左)、江肇國意見市府修訂自治條例,將綠色採購率提高至百分之百。(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近3年綠色採購率都超過99%,在全國排名第7,市議員楊典忠表示,台南市去年綠色採購率達到100%,台南能,台中不能嗎?他建議修改「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嚴格規定市府各級機關、學校應100%採購環保標章商品。
楊典忠表示,台中市政府104年綠色採購率99.48%,以為應該穩坐全國第1名,沒想到調閱環保署評比資料,台中市排名第7,落在台南市、台北市、澎湖縣、金門縣、基隆市、苗栗縣之後,尤其台南市綠色採購率達到100%,原因在於「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各級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不得採購無環保標章的產品,而台中市的自治條例僅規定綠色採購比例應達95%以上。
楊典忠也說,市府規定,綠色採購未達90%的單位必須參加訓練課程,103年有4個單位參加,104年增加到10個單位;他認為市府應當表率,帶動綠色消費,因此建議修訂自治條例,百分之百落實綠色採購。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綠色採購率達100%是市府努力的目標,環保局將檢討及研擬相關精進作為,透過行政管制措施或評比,鼓勵各公家單位落實綠色採購,該局同時也鼓勵民間參與,目前台中市有30多家餐廳,60家多旅館、1000間商店響應綠色消費。至於修訂自治條例,環保局將在檢討精進作為後再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