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之鳥爭議未解 外長:下次漁汛期前可望解決
外交部長李大維出席並主持特種外交獎章及外交之友貢獻獎頒贈典禮。李大維說:沖之鳥爭議未解,盼下次漁汛期前可望解決。(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昨於東京落幕,但台日雙方就「沖之鳥」爭議並沒有達成共識。外交部長李大維今天下午重申,政府對於保護漁民捕魚權利的立場「不會鬆動」,我方也認為「有交往、對話比沒有好」。
台日雙方同意就此爭議儘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對此,李大維表示,在下一次漁汛季節來臨之前,雙方「應該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
台日於東京召開第一屆「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會議昨日順利結束。外交部與日本交流協會皆在會後發布新聞稿,雙方就漁業合作、海上搜救及海洋科學研究調查等議題進行協商討論。
但針對外界關心的「沖之鳥」爭議,外交部表示,我代表團主張台灣漁船有權在「沖之鳥」海域作業、抗議日方扣捕東聖吉16號等漁船,並盼索回遭日方沒收的保釋金,而日方則重申擁有「沖之鳥」專屬經濟海域立場。亞東關係協會今早也說,雙方在此議題上存有歧見,僵持不下,最後雙方同意儘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繼續討論。
外交部今天下午舉辦特種外交獎章及外交之友貢獻獎頒贈典禮,李大維出席典禮並主持贈獎。李大維會後受訪時坦言,台日雙方在這個議題上「沒有一致的看法」,但他也重申,政府對於保護漁民捕魚權利的立場「不會鬆動」,並表示我方認為「有交往、對話比沒有好」。李大維也說,在下一次漁汛季節來臨之前,雙方「應該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漁汛期視魚種而定,台灣地區漁汛期通常在冬天東北季風停止後開始,一般為4月到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