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當心! 亂開車門害人受傷 最高罰3600元
圖為開車門不當,導致死亡車禍。(資料照,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臨停亂開車門導致車禍將開罰!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關車門,因而肇事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修正條文規定,計程車駕駛人、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則處罰該乘客。
根據警政署統計,2015年因開車門肇事死傷件數共3233件,受傷人數3771人、死亡人數5人,為減少汽車臨停或停車不當開門肇事事故,立委提案修法、增加罰則加以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