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李全教被判當選無效 二審:判決定讞、無翻盤機會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說明李全教市議員當選無效案判決理由。(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說明李全教市議員當選無效案判決理由。(記者王俊忠攝)

2016/08/30 16: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停職中的南市議長李全教,其市議員選舉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今天下午三點二審宣判李當選無效定讞,李於宣判起喪失議員與議長資格。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說明,此案不僅判決確定,且此案不得「聲請再審」,是當選無效確定案很特別的法律規定。

沈揚仁的說明,等同李全教在市議員與議長資格的爭取戰中,完全無翻盤機會。

沈揚仁表示,二審宣判認同一審判決,黃澄清是李全教重要競選幹部,李麗華、康清良分別是李全教選區望明里競選活動負責人、聯絡人。

黃澄清在李競選總部取得賄款,指示李麗華、康清良以發放工作費、涼水費、造勢費等名目,按照行賄名冊向李順發等人買票,應於事前經李全教授權或同意或不違背李的本意,據此,李全教應就上述競選團隊成員所為的賄選行為負責,本件賄選行為符合當選無效要件,依法判李全教市議員當選無效,李全教上訴沒有理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