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何煖軒 鄭文燦斥監察院栽贓離譜
2016/08/10 12:21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監察院調查桃捷延宕通車責任,指出前桃園機場捷運公司董事長、現任華航董事長何煖軒有12項違失,桃園市長鄭文燦上午力挺何煖軒,斥監察院栽贓離譜。
鄭文燦拿出當時機捷簽約公文說,何煖軒是在91年7月至94年8月擔任高鐵局長,而機場捷運是在95年1月在高鐵局前局長吳福祥任內簽約,並非何煖軒,何煖軒在高鐵局長任內,丸紅沒有投標,機捷第一次流標也是在他卸任後,「要冤枉人也可以不顧歷史事實」。
他說,至於長生退場解約案是交通部的決定,當初BOT合約就有提到有爭議將放棄司法訴訟,以仲裁為準,所以是透過仲裁而非打官司,當時交通部、高鐵局接受仲裁結果,所以未懲戒。
鄭文燦說,政府部門在討論事情時,要就事論事、就法論事,不能有個人恩怨,也不能夠政府栽贓,這都是不對的,機捷6次延宕,歷屆交通部長以及歷屆高鐵局長,目前為止還沒有人為此負起政治責任,反而急著要彈劾不是在任內發包的何煖軒,這樣子的栽贓太離譜。
他說,監委獨立行使職權,但要就是論事、依法論事,不能夠把錯誤的資訊栽贓或放大,這些錯誤資訊應該要澄清,監察委員要有公信力,但應該要把事實還原,政府應該要把文件調出來,而非任意栽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