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撥補勞保財務缺口? 林萬億:先改制度再談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儘管立法院早在97年就通過附帶決議,行政院應於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清算勞保潛在債務總額,分年撥補,但迄今政府未補助任何一毛錢,對此,年金改革副召集人林萬億表示,制度若不改,只是看最後誰倒楣當總統、行政院長就去承擔,不符公平正義,至少要把各年金制度都調整到大家覺得合理、財務可以永續發展,不同職業別公平性達成、世代正義也獲得考慮後,再來談要如何撥補是比較有正當性。
年金改革委員會今日進行到第七場,由勞動部報告勞工保險及退休金制度概況,林萬億在會後記者會上也整理目前勞保制度存在五大問題需要解決,包括,勞保費率9%偏低、年資給付率1.55%偏高、平均投保薪資60個月導致平均投保薪資被限制住;台灣勞工平均61.04退休太早;人口老化速度太快。
在勞保費率上,林萬億說,雖然勞動部精算勞保費率高達27.3%,但當中約有10%其實是在補過去的費率太低以及其他各種因素產生的,「說他不是潛藏負債好像有點騙人」,也就是應該付而沒付的部分,之後剩下的17%才是合理應該繳的,而現在費率僅9%,的確是偏低。
為何會偏低?林萬億說,一部分是因為過去累積應付而未付的額度高達4.9兆,再來則是98年1月1日推行的勞保年金制度有「瑕疵」。
林萬億說當初推行勞保年金制度他也是規劃的人之一,只是當初算出來的年資給付率是1.3%,最後在立法院卻硬被調高至1.55%,年資給付率調高、所得替代率就跟著提高,以至於財務窟窿越來越大,若當初年資給付率定在1.3%,則現在潛藏負債仍會是4.9兆,不會增加到8.36兆元。
但這部分是否該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林萬億說,立院已經通過附帶決議,未來會往這個方向走,只是技術上應該如何處理需要細緻的設計,究竟該分幾年撥補,但前提還是要回到制度面,制度健全了,撥補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