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翡翠灣國有地租財團 黃國昌:租約逾期近4年仍未回收

黃國昌表示,業者擅自興建景觀池、戲水池等,違反租約當中議定的建築物。(圖擷自YouTube)

黃國昌表示,業者擅自興建景觀池、戲水池等,違反租約當中議定的建築物。(圖擷自YouTube)

2016/07/11 23: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疑,國產署出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土地為圖利廠商,租約早在2012年就到期了,國產署至今仍未收回,讓黃國昌再次在質詢台爆氣大罵「可以這樣幹嗎?」

黃國昌指出,國產署出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土地有兩筆租約,但分別都在2012年5月底與10月底租約到期,照理來說,廠商並未續約,租賃關係應立即終止,但國產署卻未收回土地。

黃國昌表示,兩份合約可以看到,承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土地每平方公尺僅0.8元及5.22元,但業者卻把沙灘圍起來,民眾只有付錢才能接近、享用沙灘的權利,根據太平洋翡翠灣飯店網站資料,住宿一晚的定價從5800元起跳,最貴一晚高達1萬3000,「這是國家的財產,政府基於什麼考量、用了什麼代價,把它租給私人財團蓋飯店。」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解釋,翡翠灣用地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合法撥用,租約到期後,承租人若無違約有權續約。不過黃國昌反問「續約了嗎?」接著他砲轟國產署,業者擅自興建景觀池、戲水池等,違反租約當中議定的建築物,「國產署在做什麼?在圖利財團嗎?」、「你們可以這樣子用國家財產嗎?你是在跟所有納稅人開玩笑嗎?」

邊子樹、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兩人在質詢台上呆住,至於翡翠灣違規擅自建築,邊子樹最後則回應,國產署北區分署基隆辦事處已要求業者,在今年10月底進行改正,才可完成續約。

黃國昌質疑,國產署出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土地為圖利廠商,租約到期國產署仍未收回土地。(記者張嘉明攝)

黃國昌質疑,國產署出租萬里翡翠灣國有土地為圖利廠商,租約到期國產署仍未收回土地。(記者張嘉明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