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汙染無人可管?黃國昌要修《空氣污染防制法》
2016/07/10 16: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雲林長期受六輕產生之汙染物影響,逼使民眾與環保團體多次走上街頭抗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有鑑於此,主張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條文,強調「國人與雲林孩童的健康不能等」。
黃國昌在臉書上寫到,雲林長期受六輕毒害,因此在縣政府提出《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時,受到許多人的支持。但前朝環保署以該自治條例部分內容與現行法律相牴觸,在去年宣布此自治條例無效。
黃國昌提到,他在上週質詢環保署長李應元時,了解到李與毛治國內閣的法律見解相同,那就是除非修法,否則現行法「只能限制、不能禁止」。
因此,黃國昌決定著手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禁止或管制生煤、石油焦之販賣或使用。」
黃國昌表示,時力黨將在明日提案,呼籲環保署和朝野立委能共同推動,強調「有效防止PM2.5的惡化,不能等;國人與雲林孩童的健康,更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