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等8法案 中市議會完成三讀
台中市首訂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要有專業領隊帶領,並辦理登山綜合保險。(記者黃鐘山翻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市府「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及「道路管理自治條例」、「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1日經市議會完成2、3讀程序。
市府指出,「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全國首創的管理規範,要求登山者應攜帶定位功能器材及緊急聯絡通訊設備,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應由具有救護能力領隊帶領並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海上颱風警報發布,除禁止入山外,已入山者應配合通知撤離,保障登山者生命財產安全、降低救災人員冒險救難危險,並合理利用搜救資源。
「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規定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提高在地食材比例,並將要求各類肉品及其產製品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必須零檢出,以確保學生吃得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
「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係提供台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依據,藉由興建台中捷運,紓解及改善台中都會區交通環境,提昇市民生活品質。
「住宅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係健全住宅市場及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依法設置住宅基金,為市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建立良善配套。
「道路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規定修築道路或挖掘路面應於事前向市府申請核准或許可、公有路燈不得附掛纜線或設置其他設施,另要求人行道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應與行人穿越線順接對齊,保障身心障礙朋友們行的安全。
「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針對以展覽方式販售商品或服務者,加重策展機構責任,以強化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正,則力求建立更具人性關懷的寵物管理制度,以落實動物保護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