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聘保全監視自己?司法院研擬羈押替代方案
司法院目前正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包括:電子腳鐐、被告自聘保全監視、禁止處分不動產和提領大筆金額等。(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刑事廳蔡彩貞下午指出,被告審判期間逃亡時有所聞,雖然人數不多,卻嚴重影響司法形象,但提高羈押率又可能影響人權,因此司法院目前正研擬羈押替代方案,包括:電子腳鐐、被告自聘保全監視、禁止處分不動產和提領大筆金額等,相關方案可能需要透過修法或另頒行政規則,目前仍在研究可行性。
蔡彩貞表示,除上述方案外,司法院也考慮禁止被告申請護照和旅行文件、派人監控就學或就業的被告、完善現行限制住居和定期像派出所報到等方案。
蔡彩貞指出,法務部希望修法推動有罪羈押,以減少被告逃亡情形,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釋憲,反對羈押作為最後刑罰手段,司法院為此召開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多反對有罪羈押制度,認為有侵害人權之虞,因此司法院參考學者專家意見,積極研擬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