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旁聽紅十字會法存廢 會開不成自行離開
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今至立法院旁聽,卻遇上社福衛環委會無法召開。(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排審「廢止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由於出席委員未達三分之一,召委王育敏宣布延會,特地出席旁聽的紅十字會會長王清峰,在枯坐一個多小時後,見會開不成自行離開。
王受訪時說,「紅十字會法」制訂已有62年歷史,有些條文確實不合時宜,例如會長多次連任次等問題,但應該是要以修法方式,而非直接廢除,一旦廢除這個專法,是否代表不願遵守日內瓦公約相關規定。
面對日前多數立委呼籲要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所規範,王則認為,人民團體法並沒有表彰人道救援的價值,若紅十字會依照一般勸募條例需政府同意才能募款,一旦發生戰亂,批准才能募款的規定,恐導致運作不順。
但2016年5月23日「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已決定,紅十字會未來應朝「保留組織、廢除專法」方向進行,讓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與「公益勸募條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