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後 羅瑩雪:簽死刑 很平靜
2016/05/23 12: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下台後,今(23)天上午接受「台北流行廣播電台(POP Radio)」專訪。羅認為,自己是佛教徒,雖不贊成廢死,但「必須遵照法律,3次簽發死刑,很平靜,無愧於心」。
羅瑩雪說,身為佛教徒,雖不贊成死刑,但「求其生而不可得」是法官下筆在用,我認為自己犯下的錯,就要負責,作為佛教徒,很希望沒有死刑,祥和的社會,不應該有死刑,但必須遵照法律,3次簽發死刑,心理很平靜,無愧於心。
羅也提到,司法改革,最大問題在人,若隨著外界狀況搖擺,品質就差,應該建立制度,制度是由這個社會長出來,而不是從國外來;她也特別分析,台灣繼續師承德、法,而非英美的陪審團制,陪審團制成本高,不應輕易嘗試,司法改革不應為改而改。
談到以前擔任律師經歷,羅也分享經驗;當年為提告家暴案的女方辯論,當時是狀告加害丈夫10條,但檢察官卻給對方輕判,還在和解金大打折扣,羅就想「再也不要遇到這位檢察官」;但再打官司,遇到的法官竟是當年檢察官,法官對其中一位患有智能障礙的當事人,竟和藹可親,因此我又學到一點,「人可能會變,下一件事可能會更好」
羅瑩雪回憶2年7月的部長生涯,自認「驚奇又幸福之旅」;她說,當部長不是人生規劃,這幾年下來,是夢是幻,快樂理想;羅給共事同仁八字箴言,「團結合作,快樂工作」,對將近3年的部長生涯感到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