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精通中越英文 政府駐越南徵才「月薪1萬2」
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開出不少條件。(圖擷取自徵才公告)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須具備大學學歷、要中越文翻譯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精通英文尤佳,我國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徵雇員1名,開出以上條件,但薪水給375美元(約台幣1萬2000元)!
難道是政府帶頭當慣老闆?駐越南經濟文化代表處要的雇員得先具備以上條件,還得通過中越文互譯考試,工作內容是中越文文書翻譯和口譯、撰擬越文文稿、協助結婚面談、一般行政和其他指派工作等。
試用期2個月,薪水350美元(台幣1萬1000元),正式雇用375美元(台幣1萬2000元),皆未含勞保,比網友愛拿來揶揄的22K還慘。
不過條件也指出,優先雇用具越南國籍者,若以越南薪資條件來看,發展最好的第1區勞工最低薪資為350萬越南盾(約台幣5千500元),發展較差的第4區勞工最低薪資則是240萬越南盾(約台幣3千800元)。
但月薪只有1萬2。(圖擷取自徵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