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舊車換新減稅擴及所有二等親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可望再放寬,財委會最後初審通過盧秀燕的草案。(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可望再放寬。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審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將原本僅限同戶籍二親等內親屬,取消戶籍限制。
立法院在去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並於今年1月8日生效。民眾只要報廢或出口6年以上汽車或4年以上機車,並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領牌照,購車時即可分別享5萬元及4千元的減稅優惠,為期5年。不僅本人報廢、出口中古車可適用,也可將優惠讓給配偶或同一戶籍的二親等親屬使用,如父子、兄弟姊妹、妯娌等。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限定同戶籍內並沒意義。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當初會限定在同戶籍內,是因為「牌照稅法」對於排照稅減免有限制在同戶籍內,但兩者的目的不同,財政部並不反對修法。
至於新法生效至今已4個月,是否能發揮預期之效?經濟部工業局主秘游振偉指出,截至3月底,已受理汽車2.9萬件、機車3.7萬件,原本預估1年能有5萬輛,光3月底的達成率就有6成。他也對後續的成效抱持樂觀態度,認為會繼續維持下去。
財委會最後初審通過盧秀燕的草案,待立法院完成三讀,就能全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