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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喊特赦卻突傳扁? 高院:正常作法

針對各界建請特赦前總統陳水扁,高等法院卻突然決定在五月十三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高院今傍晚發佈新聞稿說明。(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針對各界建請特赦前總統陳水扁,高等法院卻突然決定在五月十三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高院今傍晚發佈新聞稿說明。(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2016/04/12 20: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針對各界建請特赦前總統陳水扁,高等法院卻突然決定在五月十三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引起關注,高院今傍晚發佈新聞稿表示,是因受命法官換人導致重新分案,加上三月四日準備程序庭未傳扁,及扁又於三月廿五日聲請停止審判,因此才訂出五月十三日的審理庭訊,並傳扁出庭,乃正常審理作法。

據指出,陳水扁已聲請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應停止審理,更二審合議庭日前已向矯正署調閱扁歷年病情資料,並要求扁和律師提出相關說明,做為日後准或駁扁聲請的依據。

目前,扁因涉龍潭弊案、陳敏薰行賄等案,遭判刑廿年定讞;至於扁被控涉侵占公文等案,皆因健康因素,獲准停止審判。

高等法院今以新聞稿說明,國務機要費案訂五月十三日開庭及傳陳水扁,乃正常做法。(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今以新聞稿說明,國務機要費案訂五月十三日開庭及傳陳水扁,乃正常做法。(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新聞稿第二頁。(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新聞稿第二頁。(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新聞稿第三頁。(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新聞稿第三頁。(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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