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要求:貨貿應重開公聽會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今天在臉書推估,兩岸監督條例的審查時程表,論述民進黨要在本會期前完成相關立法,就是希望能在立法院休會時與中國談貨品貿易協議。
對此,可望排審監督條例的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回應,會讓法案在委員會被充分討論,並且尋求朝野共識。至於貨貿要怎麼處理,有待新政府上台後處理。
兩年前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引發太陽花學運,當時民團的訴求為「先立法,再審查」,也就是先有兩岸監督條例的相關立法,才能依法進行兩岸協議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四月一日表示,期待能在本會期三讀通過監督條例,賴中強則認為,民進黨之所以希望於本會期通過監督條例立法,是為了讓新政府能夠在立法院休會期間與中國談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如此一來就能迴避國會的監督。
賴中強表示,民進黨將於本週將黨版監督條例排入議程,大約在四月二十五日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就可以開始排審監督條例,四月二十八日若內政委員會完成審查,並交付朝野協商,接著等協商期一個月,確實有可能在本會期通過監督條例。
賴中強也質疑,準閣揆林全曾在黨政協調會中表示,未來監督條例立法後,目前尚未簽署的「兩岸貨貿協議」應可優先適用,貨貿則可適用民進黨版監督條例的「談判中」程序先處理(黨版分為談判前、中、後三階段)。但他主張,貨貿應該補足過去「談判前」未進行的程序,要重新開公聽會,釐清是否要跟中國簽貨貿協議,然後向國會重提締結計畫,釐清談判目標。
賴中強解釋,貨貿談判是立基於馬政府過時的假設,馬政府認為「低關稅」是國際貿易競爭中最重要的因素,但以面板業來說,即使台灣可以獲得零關稅,還是不一定能跟韓國、中國拚低價,「技術才是關鍵」。
對此陳其邁則表示,內政委員會這會期有非常多重大法案,例如民間團體也很在意的選罷法、集會遊行法、公投法、都更條例等等,不可能全部拿來審監督條例,且各黨團都對監督條例有不同看法,會讓大家在委員會中充分討論,絕對沒有所謂的立法或審查法案的時程表。五二〇新政府上任後,會再來檢視服貿、貨貿要怎麼處理、如何適用監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