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王如玄夫漏報房貸被罰定讞 提再審仍判敗

    王如玄丈夫、檢察官黃東焄漏報840萬貸款,遭監察院開罰180萬元,黃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又提起再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符再審要件,予以駁回。(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王如玄丈夫、檢察官黃東焄漏報840萬貸款,遭監察院開罰180萬元,黃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又提起再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符再審要件,予以駁回。(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4/03 17: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前勞委會主任委員(勞動部長前身)王如玄丈夫、檢察官黃東焄漏報840萬貸款,遭監察院開罰180萬元,黃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又提起再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符再審要件,予以駁回。

    此漏報財產疑雲在今年初總統大選前爆發後,原已升任司法院政風處長新職的黃東焄,已請辭下台,歸建高檢署檢察官。

    黃東焄是於98年間任職高檢署檢察官時,向監察院辦理98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後,遭監院查出漏報以太太王如玄名義購買健華新城軍宅,而向銀行貸款的840萬元債務,遭監察院認定涉故意申報不實,而以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等規定,裁罰18萬元罰鍰。

    事後,黃東焄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出行政訴訟抗罰指稱,原本不知此貸款案,經他詢問,才知太太在98年3月和莫姓男子簽訂軍宅不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並在同月下旬向遠東商銀辦理擔保貸款840萬元,但實際購屋者是王如玄的胞妹王如慧,借貸事宜都由王如慧承擔,太太認為事不關已,才未告知他,並非故意漏報公務人員財產資料,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於法有據,判黃敗訴定讞。

    黃東焄仍不服聲請再審,堅稱事先不知該筆貸款,並非故意漏報,台北高等行政院認為黃並未提出新事證,且原先判決並無錯誤、或判決理由有不備之處,日前駁回再審聲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