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入腰斬 民代批行政怠惰
2016/04/01 12:02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楊朝偉今天議會質詢時爆料,桃園市去年稅收達358.2億元,較前年322.3億元成長7.8%,唯獨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入從8355萬元降至4023萬元,衰退51.85%,主要原因竟然是升格後,新的自治條例遲遲無法推出,導致沒有法源;他說,市府強調無縫接軌,單單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稅自治條例竟然拖了半年才公布,又無法回溯,導致公庫損失4000萬元,這是嚴重行政怠惰。
對此,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說,縣版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稅自治條例,只有2年時效,於103年12月31日失效,桃園於103年12月25日升格直轄市,舊條例無法使用,必須要訂定新自治條例,由於要經過市政會議、議會通過,並送中央核備,單單中央核備就拖延3個多月,才會拖到6月2日公告實施。
議員劉茂群、黃景熙也認為,升格無故造成地方損失,地方稅務局責無旁貸,議員舒翠玲、魯明哲說,桃園縣升格後,原有的條例可以繼續延用兩年,林延文原本就是縣府時代的局長,卻造成半年法律空窗期,是行政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