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遊法更名《集會遊行保障法》內政委員會達共識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明修法提案。(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7)日審查《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於尚有其他立委的提案未送委員會,最後僅對更名達成共識,將法條名稱修正為《集會遊行保障法》。
綜合媒體報導,此次包括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出法律廢止案以及行政院版等版本。在經過討論後,朝野立委達成進行修法的共識,並將《集會遊行法》名稱修正為《集會遊行保障法》。
不過在逐條修正時,召委陳其邁表示,由於還有其他立委的提案要併案審查,最後僅把第1條「為積極落實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修正為「為積極落實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特制定本法」,刪去「維持社會秩序」的字眼,剩下的條文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