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修法促婦聯會等財務公開 財報經會計師簽證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圖中)表示,內政部將修法促使婦聯會等團體財務公開。(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在威權時期與國民黨黨國關係密切的婦聯會,從未向內政部申報財務,其財務不公開與不透明頻遭外界質疑,尤其早年近1000億元「勞軍捐」流向婦聯會更掀高度爭論,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今天表示,內政部將修改「人民團體法」第34條,促使目前歸類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以及相關社會團體等都納入人團法規範,促使其財務公開。
現行人團法第34條明定,人民團體應每年編造預算、決算報告,提經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備。對於婦聯會從未向內政部申報財務的爭論,婦聯會則稱該會是政治團體,不受人團法規範。
陳志章表示,內政部這次要修正人團法第34條,將歸類為政治團體的婦聯會,以及救國團、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都納入人團法修法的規範。
據了解,內政部未來的修法,除了明定每年預算、決算報告,應提報內政部核備之外,並將增訂財務應公開的事項,包括決算報告應經會計師簽證,相關財務上網公開。
內政部另一官員表示,內政部過去曾發函通知婦聯會等團體申報年度決算等財務資料,但婦聯會並未向內政部申報。
為瞭解相關團體對修法的意見,內政部將進一步邀各團體召開座談會後,敲定最後的修法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