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來始終如一 林淑芬堅持「廢止集會遊行法」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人近日提案連署,以「授予政府施以合法暴力,限制人民表達言論的自由」等理由,要求廢止「集會遊行法」。林淑芬今日在臉書發文自曝,從2007年她就已支持「廢止集會遊行法」,9年來無論換誰當政,她堅持「廢止集會遊行法」的決心始終不變。「因為憲法第14條明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
林淑芬指出,2007年民進黨執政,她已支持當時親民黨黨團提案的「廢止集會遊行法」;2012年國民黨執政,她與段宜康等人提案「廢止集會遊行法」。現在2016年,民進黨即將全面執政,她還是提案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她也貼出相應的立院議案文書照片,證明她所言不虛。
林淑芬表示,「因為憲法第14條明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我們不放心任何握有國家機器的執政者,不會以保護集會遊行之名,行杯葛箝制集會遊行之實。所以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以真正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權利。」
2007年民進黨執政,林淑芬支持「廢止集會遊行法」。2012年國民黨執政,林淑芬也提案「廢止集會遊行法」。2016年民進黨要執政了,林淑芬一樣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因為憲法第14條明定,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我們不放心任何握有國家機器的執政者,不會以保護集會遊行之名,行杯葛箝制集會遊行之實。所以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以真正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權利。#廢止集會遊行法
由林淑芬貼上了 2016年2月29日
林淑芬貼出2007年的「廢止集會遊行法」議案資料圖,當時她已名列贊成人之一。(圖擷自林淑芬臉書)
今年「廢止集會遊行法」的議案文書,林淑芬和2012年一樣都是提案人之一。(圖擷自林淑芬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