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選舉? 新竹縣將辦第8次補選
新竹縣鳳坑村村長選舉,當選的姜政焜因動員親友入籍,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廖雪茹、楊國文/綜合報導〕大選才過,又要選舉?新竹縣前年當選的新豐鄉鳳坑村長和竹東鎮商華里長,因違反選罷法,經高等法院分別宣判當選無效、褫奪公權確定,縣選委會今天開會,決定農曆年後的3月12日先辦理鳳坑村長補選,這也將是前年5合1選舉之後第8次辦理補選,補選之多前所未有。
新豐鄉鳳坑村前年村長選舉,由姜政焜當選,落選的前村長姜進添指控,選前姜政焜同一戶籍突然多了親姊、堂哥等12名親友入籍,疑為幽靈人口,提起當選無效訴訟,高等法院認定該12名親友並無合理遷籍理由,判姜政焜當選無效確定。
姜政焜對此表示,其父親3兄弟原本就住在鳳坑村古厝,因工作等因素遷出後,堂哥等人考量鳳坑村的福利較好,也希望回老家照顧長輩,而將戶籍遷回,和他參選村長無關。姜被判當選無效,但他仍想繼續為民服務,如法令許可,將爭取投入補選。
另判決書指出,鍾宏達在前年登記參選竹東鎮商華里長,為同額競選狀態,但他因涉及替其他候選人買票賄選案,經檢警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相關人證,確認鍾違反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判刑確定,褫奪公權3年。對此,鍾不予回應。
新豐鄉和竹東鎮公所表示,將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分別解除姜政焜、鍾宏達的職務,另派代理人,直到補選結果出爐,職務交接為止。
縣選委會表示,3月12日先辦理鳳坑村長補選;對於姜政焜能否投入補選,須依選罷法第26條規定逐款檢視其資格是否符合,才能確定。另待竹東鎮公所補件確認後,初步預定4月2日辦理商華里長補選。
竹縣自前年選舉過後,判定違反選罷法而被解職的當選人有10多人,包含議員1人、代表3人,村、里長12人;其中議員和2名代表已遞補,其他缺額則由縣選委會自去年5月起陸續舉辦補選,今年3月將舉辦第8次,補選之多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