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郝脫身?黃帝穎:美河市案判決有2大疑點
台北地方法院於本月28日,對美河市案作出判決,馬、郝兩人卻未被究責。(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於本月28日,對美河市案作出判決,認定北市府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與課長王銘藏圖利日勝生,各判10年與4年有期徒刑,律師黃帝穎指出,全案有2大疑點「不符經驗法則,難昭公信」。
黃帝穎在臉書指出,第一個疑點,利益高達百億元的美河市案,「決策層級豈是處長與課長可擅自決行」,且馬英九與郝龍斌兩人在台北市長任內,前者同意分回價值較低的建物,後者確認分配比例,「圖利財團是事實」,但這兩位決策首長卻未被追究責任,難以令人對判決信服。
黃帝穎認為,第二個疑點為,在這起案件當中,檢方並無查到市府官員收受日勝生賄賂,或其他存在對價關係的條件,但兩名官員是依「圖利罪」判刑,黃質疑,沒拿任何好處,「會有動機去圖利財團嗎?」明顯不符常理,令人懷疑這兩名被判刑的小官只是馬、郝兩人的擋箭牌。
黃帝穎臉書全文
美河市弊案 只抓小官 馬郝沒事?台北地院本週針對美河市案圖利日勝生公司,判決北府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課長王銘藏四年徒刑,法院認定二人犯行致使台北市政府受五億餘元「權值損失」之損害,但此美河市弊案判決,有兩大違反「經驗法則」的問題...
由黃帝穎貼上了 2015年12月30日
律師黃帝穎指出,全案有兩大2點「不符經驗法則,難昭公信」。。(資料照,記者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