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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三讀 孕婦死亡最高領200萬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200萬元。(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200萬元。(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12/11 16:54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訂政府編列預算及運用菸捐,支應衛福部設置的生產事故救濟基金,並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200萬元,未來婦女生產和醫療糾紛方面,將有明文規定更有保障。

衛生署(衛生福利部前身)在2012年推出「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當發生生產事故時,馬上就能獲得救濟金,截至去年底共有174件案件獲得補助,產科的糾紛案件也下降70%,試辦3年來成效良好,今《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三讀通過,讓救濟金有穩定來源。

立委林淑芬則表示,女人生產是健康生理行為,生產風險不該由女人和家屬承擔,國家應該承擔風險,立委楊玉欣則說,婦女的生產部是個人的事情,國家應該承擔婦女生產的風險,開啟台灣醫療糾紛處理制度化、法制化的先河,希望有機會重啟《醫糾補償法》的討論。

國民黨委員黃昭順表示,有87%醫界人士支持「試辦計劃」繼續進行,希望藉由《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踏出解決醫療糾紛第一步,未來從婦產科開始,把醫界「四大皆空」問題一併解決,讓醫事人員能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放心去做。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後,未來救濟金的發放仍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產婦死亡最高200萬元;胎兒、新生兒死亡最高30萬元;另孕產婦或新生兒極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50萬元、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30萬元、中度障礙每人110萬元。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200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200萬元。示意圖。(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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