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屢爆爭議 段宜康:國民黨不換人嗎?
段宜康今日質疑,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擁有在雙北的房地產又住官舍不合條例,讓他不禁反問國民黨:「確定不換人嗎?現在還來得及呀!」(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日前被爆出疑似有買賣軍宅套利的行為,並住在有優惠租金的公家宿舍。雖然王與朱立倫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都回應一切合法,但段宜康今日指出,擁有在雙北的房地產又住官舍有違條例。
段宜康首先批評,在這10年以來王如玄夫妻住在有優惠租金的公家宿舍,結果自己的房子一間間買了又賣,讓他不禁感嘆這真是「合理的市場法則」。段也反問國民黨,對於這樣屢次引發爭議的副手「確定不換人嗎?現在還來得及呀!」
接著段宜康在臉書上詳細指出,王如玄夫妻從2005年11月16日至今就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宿舍,而王如玄的3間軍宅,有2間分別過給妹妹和母親,買來自己住的那間應該在板橋,並於2012年10月16日登記在丈夫黃東焄名下。
但是,段宜康拿出「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的第5點表示,員工本人或配偶自有或自用之房舍位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者,不得申請宿舍!不過若是經由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因此段要求法務部說明是誰2012年10月後核准這對夫妻住宿舍。
段宜康臉書貼文:
確定不換人嗎?現在還來得及呀!不到一個星期,這位「準」副手人選,就說了這麼多次謊。現在她承認的家族3間軍宅,都是已經過戶的。說是一間過給妹妹,妹妹在住。我們先前説過,這間是板橋文化路健華新城某棟(地址恕不揭露)的6樓。一間...
由段宜康貼上了 2015年11月23日
「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第5點: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多(單)房間職務宿舍:(一)員工本人或配偶自有或自用之房舍位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者。但本人或配偶未曾獲政府輔助購置住宅於上開地區,且經首長核准者,不在此限。(圖擷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指稱王如玄買來自己住的軍宅,應該也在板橋,並在2012年10月16日登記在其夫黃東焄名下。(圖擷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尻說明王如玄夫妻從2005年11月16日就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宿舍。(圖擷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指出在這10年以來王如玄夫妻住在有優惠租金的公家宿舍,結果自己的房子一間間買了又賣,讓他不禁感嘆這真是「合理的市場法則」。(圖擷自段宜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