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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未向國旗敬禮?中市府:是注目禮

林佳龍升旗時唱國歌,刻意避開歌詞中具有爭議的段落。(記者張菁雅攝)

林佳龍升旗時唱國歌,刻意避開歌詞中具有爭議的段落。(記者張菁雅攝)

2015/10/10 10: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林佳龍今出席台中市府國慶升旗典禮時,被發現在國歌開始之後,跳過國歌頭兩句「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歌詞,到「以建民國」才開口,採取與蔡英文在2011年在台南參加國旗升旗典禮時的相同策略,以避開國歌中引發爭議的「吾黨」二字。

而部分媒體質疑林佳龍在升旗時未向國旗行舉手禮,台中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則表示,市長與部分官員是向國旗行「注目禮」,不是不敬禮,強調儀式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採用舉手禮。

根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12條:「國民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肅立,注目致敬。」而內政部《國民禮儀範例》第6條也有規定:「遇升降國旗時,應就地肅立注目致敬;聽到國歌時,應肅立。」因此注目禮本來就是合於規定的致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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