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馮光遠財產誰較多?答案是...
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因作家馮光遠在部落格貼文,指他與馬英九總統有「特殊性關係」,對馮提告,民事部分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一審敗訴,但高等法院昨判決逆轉,判馮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資料照,記者趙世勳、陳志曲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因作家馮光遠在部落格貼文,指他與馬英九總統有「特殊性關係」,對馮提告,刑事部分敗訴確定,民事部分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一審敗訴,但高等法院昨判決逆轉,判馮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高等法院認為,馮光遠說的是特殊「性關係」,是指「男性娼妓」、「愛侶」關係,且是對私人事務謾罵評論,傷害金的社會評價。金溥聰昨對此表示,本案尚未定讞,會繼續努力,釐清言論自由與濫用言論自由的分際。馮光遠則說,判決結果非常荒謬,質疑法官自由心證空間太大,「當然要上訴」。
高院昨判馮應賠10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道歉啟事一天。《蘋果日報》報導,高院是審酌金溥聰財產約有500萬元,馮光遠則有2000萬元,而做出判決;且根據調查,登4報道歉約需90萬元,因此馮要可能為此官司賠上約190萬元,此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