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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黃文玲與藍營共用金主 段宜康遭起訴

去年彰化縣長選舉三強鼎立,無黨籍候選人黃文玲不滿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指她與國民黨參選人林滄敏共用1個藍營金主,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檢方調查後認定,段宜康查證不實,今將段宜康起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去年彰化縣長選舉三強鼎立,無黨籍候選人黃文玲不滿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指她與國民黨參選人林滄敏共用1個藍營金主,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檢方調查後認定,段宜康查證不實,今將段宜康起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5/07/15 11:0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去年彰化縣長選舉三強鼎立,無黨籍候選人黃文玲不滿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指她與國民黨參選人林滄敏共用1個藍營金主,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指控段宜康妨害名譽及違反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檢方調查後認定,段宜康查證不實,今將段宜康起訴。

去年11月17日,段宜康在臉書上指「前綠營的黃文玲和國民黨的林滄敏竟然共用一個金主」,並指此人即是上屆立法院的第一財主蕭景田,稱蕭景田搬了10幾億元,左手撐著黃文玲、右手支持林滄敏。

黃文玲為此到北檢提告,她當時受訪表示,自己與蕭景田、林滄敏之間絕對沒有關係,也沒有金錢的往來,帳目都可以公布;段宜康當時則強調,她要告就去告,那是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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